一、簡別發心:發起欲求三寶救護之殷重心。
反之,若:
1.不明白皈依的對象與基本內涵,不成受。
2.心不至誠殷重,不成受。
二、簡別師長:必以「出家五眾」代為證明。
(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)
(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彌、沙彌尼)
三、簡別受者:只要理解言語,一切眾生皆得皈依,不限人道。若不解師長語言,不成受。
四、皈依儀式當中:
1.不願意開口,不成受。
2.不願意稱自己法名,或念不完整,不成受。
3.授受雙方,須應答相順,否則不成受。例如師念"皈依佛",師長念完,自己才答"皈依佛",不得參差,或念不完整。
4.必定具足皈依三寶,三種不得互缺。例如只皈依佛不皈依法等。
註:
雖然不解語言不成受,然而菩薩戒中,佛亦制定若看到任何動物,也應當為彼三皈依,勸彼發菩提心,以種下未來得度的因緣。
雖然不解語言不成受,然而菩薩戒中,佛亦制定若看到任何動物,也應當為彼三皈依,勸彼發菩提心,以種下未來得度的因緣。
大集經中佛亦鼓勵懷孕的婦女,恐胎不安,可受三皈,也為胎兒受三皈,則能觸發小孩善根,產前產後,能夠平安順利,身心健康,善神守護。乃至出生後、長大懂事後,皆可勸受三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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